撤销地市和乡镇两级编制,省直管到县级,县直管到村。精兵简政,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这样是最好的! 当然,也可以采取下面的方式: 首先,是取消市一级政府。这个市厅级的存在,就是聋子耳朵。 其次,是把小县(或某些区)撤销或合并。山区地带人口30万起步,丘陵地带人口50万起步,平原地区80万起步。人口密集一些的地区可以再提高一些。 第三,乡镇(或某些街道)统一为镇,人口低于5万,合并。 第四,村也要集中,一个行政村人口至少在2000(西部)-4000(中东部)人起步。 别的咱不说,就说东北的好多自然屯,就是过去的生产队啊,全都是空房子,一个村有三五个老年人,这样的村子还有啥必要存在呀? 这样,至少可以节约1/3以上的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