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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元,如何约束权力才是重点

9月19日,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近日,关于网上帖文反映“山东临沂一法院作出十万元罚款,适用法律错误”事件,引发关注。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经审查,在对杨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决定的同时,又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须予以纠正。目前,我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同时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潇湘晨报9月19日)

农妇杨某花因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被处以15日拘留与10万元罚款,如今临沂经开区法院撤销罚款决定、退还钱款以及利息并道歉,还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起引发热议的事件看似迎来句号,但撤销与道歉绝非终点,如何真正将司法权力关进“法律笼子”,才是事件留下的核心思考。

从事件本身看,法院的纠错值得肯定。面对舆论关注,法院及时启动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指出原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并迅速落实退款、道歉与追责程序,展现了对法律程序的敬畏和对公众监督的正视。纠错的态度,是司法机关自我完善的重要一步,也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树立了有错必改的标杆。

不过,深入探究便会发现,事件暴露出的权力约束漏洞更需警惕。55岁农妇因言语冲突面临10万元罚款,这一金额远超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而且处罚采用拘留与罚款并用的方式,正如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所言,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罚款过高的问题。这背后折射出的,是个别司法人员在行使权力时的随意性。当权力缺乏足够清晰的边界和严格的监督,就可能偏离法律轨道,对民众权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司法权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运行必须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处罚的适用条件、金额范围、程序要求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是对司法权力的约束。此次事件中,原处罚决定之所以引发争议,关键就在于它突破了法律设定的“笼子”,让权力失去了应有的节制。

撤销错误决定只是第一步,要防止类似事件重演,更需要建立长效的权力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与职业伦理教育,让每一位执法者都清晰认识到权力的边界,自觉在法律框架内履职;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督机制,畅通民众监督渠道,让司法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确保每一项处罚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公众和时间的检验。

农妇骂法官被罚10万元的事件到了这里其实并不算是尘埃落定,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权力约束的重要性。唯有始终将司法权力严格置于法律的“笼子”中,才能让公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真正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试问,假如不是当事人揪着不放、苦苦纠缠,假如不是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假如没有形成网络舆情,结果会是什么样?

权力没有机会胡来,权力没有机会突破底线,才能让公众不再担心下一个会不会是我?与其说,网友的追问是为了人间正道,倒不如说,网友们实际上是担心成为下一个被罚10万元的农妇和农夫。(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