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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推动科技服务业质效提升《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年来,安徽省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营收从2021年的1032.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809亿元,年均增长率20.6%。规上企业数量从2021年的1089家增长至2024年的1548家,年均增长12.4%。同时,科大讯飞、长鑫科技、维天运通等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日益成为我省科技服务业产业创新和规模发展的主导力量。中科星图测控、万邦医药等一批企业成功上市。

如何更好推动科技服务业规模增长、质效提升?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9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稳企业稳投资”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省科技厅副厅长武海峰对《管理办法》作相关情况介绍。

“《管理办法》的制定强化省级层面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作用,通过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推动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引导区域科技服务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武海峰介绍。

“根据科技服务业产业特点,将集聚区分为综合型与特色型两种类型,明确不同标准推动建设。”武海峰解释,“综合型集聚区注重园区整体规模效应,特色型集聚区聚焦细分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同时,《管理办法》建立集聚区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实施“激励优秀、淘汰落后”的动态管理,确保集聚区建设质量。

《管理办法》共有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集聚区功能定位和建设主体。集聚区是整合研究开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的功能性区域,为区域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科技服务,其建设主体为县(市、区)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二是明确集聚区申报建设程序和条件。集聚区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各市科技部门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和公示等工作后,予以确定。申报条件包括规划、管理、主体、生态等方面,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其中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申报的量化条件可下浮20%。

三是明确集聚区的绩效评价机制。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集聚区绩效评价,从产业发展、创新能力、企业集聚、产业生态、支撑保障等维度对集聚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将聚焦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锻长板补短板,制定出台安徽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科技服务业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同时,统筹省级10.5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布局实施不少于100项省科技攻坚项目。实施一批“两重”项目,布局建设一批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

此外,我省将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培育建设5家左右顶尖孵化器;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和平台。打造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2.0版,推动省属高校院所加快成果转化。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推广行动,实施一批“三新”联合应用推广项目。推行技术经理人信用积分管理制度,培养持证技术经理人1000名以上。(记者徐慧媛许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