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女士在卫生间洗澡时,意外发现一闪一闪的光点。仔细一看,竟然是微型摄像头。她当场惊出一身冷汗,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安装摄像头的竟是她的合租室友吴某。更让人震惊的是,吴某不仅在卫生间动手脚,还曾用偷来的备用钥匙多次进入张女士卧室,在她的私密空间里安置摄像头。最终,吴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女士与吴某合租在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两人各自使用独立卧室,共用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张女士性格安静,大多数时间待在自己的卧室,很少与吴某交流。在她看来,保持距离就是最好的相处之道。然而,她并未想到,自己的沉默和信任竟成为吴某侵犯隐私的可乘之机。 2024年8月的一天晚上,张女士洗澡时突然注意到卫生间角落里有光点闪烁。她上前查看,赫然发现那是一个微型摄像头。自己的生活空间被人秘密监视,这让她瞬间陷入恐惧。她立即报警,希望警方给出答案。 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很快,嫌疑人锁定为张女士的室友吴某。在被讯问时,吴某起初否认,但随着警方拿出其购买摄像头的记录,他不得不承认事实。 原来,一段时间前,吴某在客厅无意中发现了张女士放置的卧室备用钥匙。他心生歹念,多次趁张女士不在家时,用钥匙进入她的卧室,偷偷安置微型摄像头。为了达到“最佳角度”,他甚至反复进入房间,调整摄像头位置。 一段时间后,吴某见张女士没有察觉,又胆大妄为,将卧室里的摄像头取出,转移到两人共用的卫生间。直到这时,张女士才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警方在取证后确认,吴某的确存在长期偷窥的行为,并立即清除了存储设备里的影像资料。 案件引出一个核心问题:张女士在合租屋内的卧室,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住宅?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住宅的范围不以整套房屋为限,只要能满足个人生活起居、具有私密性的空间,都应认定为住宅。张女士的卧室虽位于合租房中,但其有独立的门锁,且她在其中进行吃饭、睡觉、休息等活动,完全符合住宅的定义。因此,吴某使用偷来的钥匙进入张女士卧室,已经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的法律底线。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吴某多次使用钥匙进入张女士的卧室,安装摄像头,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不仅如此,吴某的行为还严重侵犯了张女士的隐私权。隐私权作为《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的人格权,任何人不得以刺探、偷拍等方式侵害他人私密生活。吴某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偷窥,不仅是对张女士个人尊严的践踏,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警方发现吴某有存储、传播偷拍影像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或其他相关罪名,处罚将更为严厉。 第一,这起案件提醒所有合租者:卧室就是住宅。无论是在自有房屋还是合租房内,卧室的独立性和私密性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擅自进入,哪怕是室友,也可能触犯刑法。 第二,隐私权不可侵犯。偷拍、窃听并非“小打小闹”,一旦行为持续且涉及个人隐私,随时可能上升为刑事案件。现代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工具,公民要增强警惕。 第三,取证与维权要及时。张女士在发现摄像头后,第一时间报警,这一举动尤为关键。若她选择沉默,不仅会让证据流失,还可能使自身处于更危险的境地。 吴某最终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追究刑责,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案件虽已告一段落,却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在法治社会里,个人隐私和住宅安宁都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无论是合租室友、熟人朋友,还是恋人伴侣,都必须明白:情感不是理由,关系不是借口,任何侵犯隐私的行为都要承担法律后果。 这起事件让我们看清楚一个现实:违法行为往往藏在细枝末节,只有筑牢法律意识的防线,公民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的良性秩序才能真正得到保障。真正的安全感,不在于表面的平静,而在于法律底线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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