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因饮酒后跌落沟中身亡的死者家属起诉10名聚餐者及4家公司索赔164万余元。9月15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经济损失数额为144万余元,案涉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人某甲公司、租赁管理方某戊公司,各承担25%赔偿责任,罗某、李某共承担5%的赔偿责任,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同样存在过错,剩余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有网友表示:酒文化经过这样反复揉搓变得支离破碎了,文化没有了演变成官司。如此看来,好酒者只能在家独品才更为保险。 不要和别人喝酒,不要好意送人,门口不要有台阶,否则可能会倾家荡产啊!自求多福吧! “”聚餐有风险,喝酒需谨慎” 饭店门头上应标注语,不然有成为被告风险 如果没有强行劝酒行为,成年人喝酒应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否则会让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祈祷] 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