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4年共计159万,谁知竟被典当行告知需继续还款百万,夫妻俩不愿意,典当行就将其告上法院,一审判决需要继续还,夫妻俩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这样判了! 据纵览新闻9月17日的报道,这事还要从12年前说起,夫妻俩因要用钱做生意,可东拼西凑还差很多,无奈只好选择抵押房产,换来了100万的资金。 而在和典当行签合同时,双方约定年利率为36%,如果到时间没有还上,需要支付为日千分之五的违约费,相当于年利率180%。 当放款的当天,典当行还抽走2.5万元,美其名曰为服务费,等到后面就因资金困难,夫妻俩没能如约把钱还上。 不过后面的几年时间里,他俩一有钱就会去还,最终还有159万元,可没想到,就这他俩还欠有1百万。 而对于这个结果,夫妻俩肯定是不认可的,眼看他俩不愿意还钱,典当行就将其给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了解完情况后,认定这剩下没还的钱,都是因夫妻俩没按时还款造成的,所以应当继续偿还。 但夫妻俩不接受这个结果,于是就提出了上诉,而二审法院也说了,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像金融借款的年利率,是不能超过24%的。 而典当行所谓的36%,明显是不合规的,按照先息后本的还款顺序,那么夫妻俩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为57.6万,就算加上本金,以他俩的159万还款额,相当于债务已经还清了。 所以就判决无需还钱,夫妻俩和典当行之间的债务问题,就此结束了。 这对夫妻真是万幸,当初没被一审判决打垮,咬着牙上诉了,不然这冤枉钱就得白白掏出去。想想看,借100万还了159万,最后还要再还100万,这哪是借钱,简直是掉进了“高利贷陷阱”。放款当天就被抽走2.5万服务费,年利率36%还不算,逾期违约金更是离谱到年利率180%,这些条款明摆着就是不合理。 一审判决出来的时候,不少人都替夫妻俩捏把汗,这判决咋就只看表面的逾期,没仔细算算利息合不合规呢?还好二审法院明察秋毫,按国家规定的24%年利率一算,夫妻俩早就还清了债务。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遇到这种借贷纠纷,别轻易认栽,该上诉就得上诉,法律总会给个公道。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