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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48岁男子吃馒头噎死,意外险10万保额却拒赔!法院:再赔2万8! 近

上海一48岁男子吃馒头噎死,意外险10万保额却拒赔!法院:再赔2万8!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2023年的时候,上海48岁的潘先生在家里吃馒头时突然晕倒,在家属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去世了。 在当时的急救记录上显示,潘先生的口腔和咽喉部位,有尚未咽下去的馒头,而当时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里,将潘先生的死因定为“猝死”。 也就是这两个字,让潘先生家人在后续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闹上了法庭。 早在2017年的时候,潘先生曾投保过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额度是10万元,期限是到2047年。而潘先生意外去世的时间是2023年,仍在保险理赔期内。 但当家属带着潘先生的急救病史和死亡证明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因合同中明确将“猝死”列为免责情形。而潘先生的《死亡医学证明》上,死因为“猝死”。 可家属认为潘先生是“吃馒头噎死”,应当属于意外事件,在理赔范围之内。 协商没有达成一致,于是潘先生的家属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但因为潘先生的遗体已经火化,无法完成尸检,所以潘先生的死因还是只能依托医院的急救记录。 “口腔和咽喉部有馒头”,这一点记录加上当时事发情境,推断当时潘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可能是窒息。 在法院多次的调解下,保险公司同意在之前通融支付2万多的情况下,再一次性支付潘先生家人2.8万元,前后一共5万多,差不多是保额的一半左右。潘先生家人也接受了法院的最终调解。 有人说“猝死”只是一种医学术语的描述,像潘先生这种突发的非疾病因素导致的窒息死亡,就算医院写的是“猝死”,法律也应该认定是意外。 而意外险要想拒赔就必须要证明死亡的原因是疾病引起的。 这个热搜事件里,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赔偿5万多的行为,被很多网友吐槽。 有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吃相未免太难看了,卖保险的时候舔着笑,理赔的时候却推三阻四。 或许在某些保险公司的生存逻辑当中,怎么死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么不赔。 其实很多保险都是非常有必要购买的,但在购买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那些边边角角里不仔细看都看不到的小字,更是要仔细查看。不要看推销员说什么,而是要看合同里写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