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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女子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手写存折,显示父亲20多年前在银行存了6万

山东泰安,女子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手写存折,显示父亲20多年前在银行存了6万元至今没有取出。随后拿着存折前往银行取钱,怎料,银行却表示根本不存在这笔存款。 那张存折她是在一个午后翻出来的,家里楼道刚拖完地,味道冲得人发闷。她把旧衣柜最下面那层纸板掀起来,摸出一个褪色的帆布袋,里面放着几张老照片、一叠票据,还有一本泛黄的存折。 她仔细看了一遍——2000年6月26日,存入金额六万元,是手写的,旁边盖着一个红章。名字不清,但银行的抬头在那儿,印得也挺实。那年她爸刚做完一次大手术,钱从哪来的她不清楚,只记得后来家里就一直过得紧巴。 她拿着这张存折去了最近的支行。前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接待她,翻来翻去看了半天,说查不到记录。她指着上面的章说:“这不是你们行的章?”小伙子有些尴尬:“可能是太久了,我们现在都电脑操作了,手写的不一定查得到。” 她又去了一次,换了个网点,还是查不到。柜员把存折推回来,语气挺官方的:“要不您留个联系方式,我们再核实下。” 过了几天没人联系她,她自己又跑了一趟。这次态度不太一样,工作人员说这个存折的格式“不符合现在的业务规范”,可能是“样本存折”或“旧业务残留”。 她没说什么,把东西收起来就走了。出门那会儿,站在银行门口发了会儿呆。那天风挺大,路边树叶吹得到处都是,有个推着小车的大爷把落叶扫了又扫,嘴里念叨着“扫不干净,扫不干净”。 她回去之后想了两天,最终还是去法院立了案。她说得不多,提交的就是那本存折、父亲的死亡证明,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放弃继承的声明。法院收下了,说会通知开庭时间。 开庭是在市区,三层的审判楼,等叫号的时候她手心全是汗。对面坐着的是银行委托的代理律师,说话挺客气,但条条框框一大堆。他们提出了几点——一是系统没有这笔记录;二是章虽是真的,但手写部分可能是后来添的;三是经办人唐某“没有印象”处理过这笔业务。 法院组织了鉴定,章确实是唐某的,但因为他没出面配合笔迹比对,后续程序没继续。银行方面也没拿出太多新材料,主要还是强调“查无此账”。 她没怎么争辩,也说不出大道理,只是一遍遍重复:“我爸留下的,就这一个存折。他写上去的,不是骗我。” 一审判下来,法院认定这笔钱成立,要求银行支付本金和利息。她收到判决书那天,刚从超市回来,拎着一袋子鸡蛋和青菜,在门口坐着看了十几分钟。 她哥给她打电话,说:“就这点钱,也用不着这样折腾吧。”她没吭声,只回了一句:“我爸在的时候,没让人说一句糊涂账。” 后来银行提起上诉,说章虽真实,但存折可能被“人为改写”,还说如果属实应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伪造”行为,提出了追加当事人、补充调查等请求。 她不懂那些术语,也不太关心,只问了律师一句:“那钱是不是还有希望拿回来?”律师点头说:“判决维持的可能性很大。” 二审开庭时她没去,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虽然系统无法查证,但已有材料足以说明存款真实存在,银行未能提交充分反证材料,责任仍在其方。 拿到执行通知后,她又去了银行。这次柜员换人了,看了一下文书,没说什么,让她等财务办理。钱是一张张从窗口数出来的,钞票挺新,她拿了整整一叠,装进一个旧布包里。 她没立刻回家,站在门口公交站抽了一根烟。天已经有点黑了,街口有孩子放学在等家长,旁边卖炸串的小车亮起了灯。 回去的路上,她在小区超市拐了个弯,买了一小包榨菜和一瓶花生油。收银员抬头问她:“换零钱吗?”她摇了摇头。 隔天有邻居听说了这事,说她也真是轴,说不定真是存折写错了,这么多年来谁能说得清。也有人说:“她爸去世都快十年了,还能把账追回来,算是个交代吧。” 她没回应这些话,回家把那本存折撕了,丢进楼下垃圾桶。有人看见她手里还攥着打火机,站了一会儿,又扔进去。 后来她再没提这事。哥打电话问她钱拿到没,她只说:“嗯,回来了。” 然后就没再说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