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蒋源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蒋源洋先生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源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选举蒋源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意俞小春先生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蒋源洋先生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源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蒋源洋先生辞职报告;
2、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