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一刚上大学的男大学生在网上认识了一男网友,随后两人便相约酒店开房,结果事后,男大学生发现自己低烧浑身酸痛,起初大学生以为是军训太累导致的,结果学校组织体检时,男大学生的天都塌了。 小陈今年刚刚考上一所大学,远离了父母的束缚,小陈便开始了网上交友,很快就认识了一男网友,两人相谈甚欢,随即相约一起到酒店开房。 在酒店里,因为轻信男网友的话,小陈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两人发生了某种行为,完事后,小陈穿好衣服就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小陈突然发现自己经常低烧,而且还浑身酸痛,起初,小陈觉得是军训太累导致的,没有在意,不过直到学校组织体检时,小陈这才被确诊为艾滋。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陈体内病毒含量大幅下降。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现在的大学生,其实是高危感染人群,应该尽早的宣传。 还有网友表示,现在最怕的就是那些明知自己得了病,还故意传播这种。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男网友的这种行为,是否会被处理? 其实,一般而言,由于双方都是自愿发生的,那么就不涉及强制猥亵罪这种罪名,但是,如果男网友明知自己患有这个疾病,仍然不采取措施与小陈发生亲密接触,最终导致小陈感染上了疾病,那么,男网友的这种行为,算是故意伤害行为。 因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被诊断为患有严重传染病的,这就是明知,在这种情况下,造成了对方的感染,这就是故意传播疾病,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在法律上,这属于重伤害。 因此,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作为小陈可以选择报警,要求追究男网友刑事责任。 不管怎么说,小陈用一时的刺激,换来了终身服药的后果,将来就算毕业,找工作还是结婚,都是一个很大的坎。 有网友称,不洁身自爱,这就是咎由自取,还有网友称,这种疾病必须公开,最好在身上印上文身表明有这种疾病,那么就感染的少了,其实,只要洁身自好,不与陌生人发生亲密行为,其实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手段。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