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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一男子通过摇一摇认识了一女网友,相约见面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两人对

陕西西安,一男子通过摇一摇认识了一女网友,相约见面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两人对彼此都很满意于是再次相约发生关系,这一次男子却突然不省人事,女网友见状直接选择了离开,最终男子不治身亡,事发后,男子家属将女网友告上了法院索赔50万。 据此,张先生和刘女士通过摇一摇认识后,仅仅几天两人就约了见了面,张先生开车拉着刘女士直接去了酒店开房,完事后,两人对彼此都很满意,于是便约着再次见面。 9天后,两人第二次见面时,张先生开车带着刘女士来到一处公园,随后,两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途中,张先生突然不省人事,刘女士简单救助后发现张先生已经没了呼吸,因为担心两人关系暴露,刘女士直接拿走了张先生的手机选择了离开。 又过去了9天,张先生的遗体才被人发现,事发后,张先生家属将刘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48万元。 有人说,这样的事情一旦暴露,无论对男的还是女的影响很大,而且双方才见了第二面,肯定不希望负责任才这么做的。 还有人说,这个男的死亡,主要是他自己的疾病导致的,其实和女的没啥关系,又不是女的害的,这应该自己负责。 也有人说,我一个老邻居,有一次找了俩,结果就心梗去世了,他老伴直接把他给捐了,捐了你懂吧,真的是简单高效。 那么,刘女士是否要为张先生的死亡负责? 显而易见,张先生的死亡确实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这一点其实和刘女士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张先生和刘女士是在密闭的空间内发生关系,那么,无论是张先生还是刘女士,一旦突发疾病,此时,能够第一时间救助的只能是另外一方,而两人之前发生了关系,那么,另一方就有了这样的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种义务并不要求一方采取专业的急救措施对其进行救治,而是只要发现对方身体不适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即可。 正是刘女士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导致了张先生没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而且,刘女士还拿走了张先生的手机,即便刘女士称张先生已经没有了呼吸,拿走手机是为了避免两人关系暴露。 但是实际上拿走手机的行为,已经是阻碍对方自救了,那么,刘女士拿走手机的行为,非但没有救助对方,还阻碍了对方自救,显然这是一种法定的过错。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女士承担15%的责任,赔偿张先生家属13.8万元。 其实,女的拿走男的手机,一定意义上,才是一种盗窃行为,毕竟此时男的已经失去意识,女的拿走手机,虽然说是为了防止两人身份暴露,但是,趁着他人不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走他人财物的,就是盗窃行为。 不管怎么说,男的用自己的生命给大家一个警示,千万不要乱搞。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