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进行了详细回复。此次回复围绕公司33.50亿元收购标的公司相关的资金来源、标的公司借款、交易影响等多方面问题展开。
宇顺电子此次重组标的公司交易价格为33.50亿元,资金拟从控股股东借款与金融机构借款两个途径筹集。其中,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17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利率为借款到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同时,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已出具贷款意向书,贷款规模不超过并购交易对价的60%且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余额16.5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83亿元,其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不过,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已回函,在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前提下,将配合做股权解押等手续。宇顺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预留足额现金,以满足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所需资金需求。
模拟测算显示,交易完成后宇顺电子合并报表层面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上升,由交易前的38.15%升至91.55%(备考报表),但新增债务以非流动负债为主,短期资金压力较小。同时,据测算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层面每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能覆盖刚性负债的本金与利息流出且有结余,公司能较好地偿还并购贷款本息。此外,考虑还款计划与预计利息费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净利润预计不会为负值。
本次交易还涉及VIE协议控制架构、客户集中等诸多问题。标的公司原存在VIE协议控制架构,不过相关市场主体权属清晰,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且该架构搭建符合外资、外汇、税收等规定,不存在行政处罚风险,本次交易将消除该架构。标的公司自业务开展以来唯一客户为互联网客户A,虽然客户集中度高,但符合批发型数据中心行业特点,且协议到期后客户续约可能性较高,即使不续约,标的公司凭借自身优势也可拓展其他客户。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及会计师对相关事项核查后认为,宇顺电子在交易资金筹措、标的公司借款、人员引入等方面安排合理,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影响可控,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且公司具备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