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解决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中的难题,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委编办、教育局、公安局等11个部门,出台《锦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制度(试行)》,标志着全市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迈入规范化、协同化管理新阶段,全面提升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质效。该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旨在统筹协调全市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机制明确由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委编办、教育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设立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推进。根据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将分工协作落实多项关键职责:市应急管理局与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安置计划申报、岗位归集和信访保障;市委编办提供事业单位编制支持;教育局协助职业技能培训及子女入学保障;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人社局落实社保转移及职业技能认定;国资委协调监管企业岗位接收;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医疗保障、公积金转移等专项服务。
机制创新设立会议制度、文件通报、工作研判、联动制动及督查制度五项工作规则,每年召开至少一次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过简报通报工作进展,并对进展缓慢部门实施约谈通报。总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确保高位推动工作落实。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是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退出消防员安置政策的重要举措,有效破解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中的部门协同难题,通过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着力破解安置难题,切实保障退出消防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协作机制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新格局,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切实解决锦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后顾之忧,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锦州市应急局金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