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周丽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周丽丽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丽丽女士原定任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丽丽女士持有178,200股公司股份,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修订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丽丽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周丽丽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石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石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曹石麟先生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周丽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