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厦门某贸易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被拟处罚骗取税款两倍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 #厦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 厦门视X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姚XX(身份证号:350582********XXXX) 你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经查明你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你公司虚构出口事实,骗取出口退税款219741.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款第2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处以两倍的罚款439483.96元;拟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批准,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你公司办理出口退税两年。 因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及生产经营地址,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我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厦税一稽罚告〔2025〕195号 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具体违法事实、证据及依据你公司可前来我局查阅。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9月8日 #骗取出口退税罪律师# #厦门骗取出口退税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