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印发《关于推动与合作城市互认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接受合作城市开具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传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异地可开、一纸互认”。标志着海口成为我省首个推行专项信用报告异地互认的城市,进一步深化琼粤合作以及南北区域合作。
根据《通知》,凡在海口注册、在互认城市经营,或在互认城市注册、在海口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社会组织等,均可通过所属城市公布的官方渠道,自助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用于上市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先等多个高频应用场景。报告覆盖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等重点领域,实现“应替尽替”。
目前,第一批互认城市为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湛江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以及海口经济圈内澄迈县、文昌市、定安县、屯昌县等7个市县。(记者刘兵编辑邹宇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