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债券代码:123197,债券简称:光力转债)于2025年9月8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详情
赵彤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925,241股,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4,790,779股,二者合计持有141,716,0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0.33%。
此次减持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合计减持不超过7,027,91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且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原因为偿还质押融资债务及自身资金使用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减持价格区间方面,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68元/股(鉴于公司上市以来的历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该价格由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7.28元/股调整而来)。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赵彤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27,91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00%)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27,91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00%)
承诺履行情况
赵彤宇先生曾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赵彤宇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赵彤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公告日,赵彤宇先生及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以及稳定股价、股份回购、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风险提示
赵彤宇先生及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后,赵彤宇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符合相关要求。在计划实施期间,赵彤宇先生及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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