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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卖了,见租客有意购买,给租客报价165万元,而后见租客

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卖了,见租客有意购买,给租客报价165万元,而后见租客只愿意出100万元,便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结果事后,租客不愿意了,认为房东只要报价在160万元以下,自己就会买,房东没吭一声,以15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了,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要求房东赔偿自己20万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等你5分钟,不买就卖给别人了!”当165万的报价遇上100万的还价,双方都陷入了一场心理博弈之中,房东以为抓住了优质买家,租客以为掌握了议价主动权,殊不知,这场本可双赢的交易,竟转瞬对簿公堂! “这房子我诚心卖,你要是买,我165万给你留着!”当决定将房子出售时,刘大妈便给租客张某发来了这样一条消息,谁料,张某却以市场价为由,还价为100万,如此差距,令刘大妈十分恼怒! 之后,刘大妈便在中介平台上以170万的价格挂牌出售,由于急用钱,加上中介等的一番推销,一时间迎来了不少买家,这也让刘大妈对于市场情况有了部分了解,因此当有人出价150万时,她便答应了。 签约之前,刘大妈再一次询问租客,正如开头的那句话,可租客却回复:我只是一名租客,你的房子你做主!得到这样的回答,刘大妈便毫不犹豫的和另一名买家签了合同,她认为租客已无打算购买,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谁料,隔天竟遭到了租客上门索赔。 按照相关法律显示:房屋所有人在出售房产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这条,可见刘大妈是知晓的,只是,法律还规定,租客是有考虑期限的,通常为15天,此外,房屋成交价格等信息也需第一时间告知租客。 因此,张某便认为,刘大妈侵犯了其权益,并表示:自己当时并非不愿意购买,称只要价格降到160万以下,就会购买!而后,张某又以:装修损失、客户流失等向刘大妈索赔20万元。 “你开门啊,难道心虚了吗?你这就是在讹诈!”然而,当刘大妈带着记者上门协调时,张某竟躲在屋里始终不肯出门。 据刘大妈讲述:租客目前的租期还没有到时间,因此,她仍然会让其继续居住,但若是以此讹诈,自己也会保障自己权益。 几个月后,判决书落地,2.5万元的赔偿数额让双方都陷入了沉默,这既承认了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事实,也考量了租客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而后,张某不服,上诉后,依旧维持原判!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什么叫租客有优先购买权?难道我自己的房子,不该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也有网友表示:还价100万,分明就是想借优先购买权捡漏,不排除租客存在讹诈行为。 这起案件,既警示房东需要尊重,法律赋予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利,也警示租客行使权利时,应明确及时。对此,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信息来源: 世录纪|《房东卖房还要租客同意?房子刚卖就收到法院传票,租客要求赔偿20万》 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 文|梅林 编辑|南风意史

评论列表

华丽的逆转
华丽的逆转 5
2025-09-05 14:00
谁让你最后成交之前,不最后报价,让别人钻空子活该
zergling1982
zergling1982 2
2025-09-05 20:57
租客优先购买权是保证在出租时间内租客有权利出钱后不挪动地方(相当于对买卖不破租赁的一个补充)。
从河流到海洋
从河流到海洋 2
2025-09-05 21:20
事后反诉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