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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子公司起诉侵权不正当竞争 涉案金额7201.15万元

market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近日就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7201.15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被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类型

具体名称

本诉原告

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

本诉被告

金华市婺城区鸣乔食品商行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佳禄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佳禄普(江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杨国民(自然人)

第三人

江苏中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案件事实与缘由

贝因美与科露宝于2021年9月建立合作,由科露宝、江苏佳禄普在全国独家销售推广贝因美四款特殊医学配方产品,其中包含“贝因美舒力乐”。然而,自2023年起,科露宝通过多种渠道,大量销售新加坡科露宝健康私人有限公司生产的侵权特配产品,该产品擅自使用“舒力乐”字样及特有包装、装潢。自2022年起,科露宝等相关方还在互联网平台广泛宣传推广该侵权产品。

诉讼具体请求

科露宝: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在产品标注与“舒力乐”相同或近似字样,停止生产、销售近似包装、装潢产品,并销毁侵权产品。

鸣乔商行: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产品。

科露宝、上海佳禄普、江苏佳禄普、杨国民: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在多平台发布的与侵权产品有关的文稿、视频等。

科露宝、上海佳禄普、江苏佳禄普、杨国民:在原渠道连续15天刊登置顶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含制止侵权费用)暂计7201.15万元。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外,截至公告日,贝因美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由于本次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未开庭或结案,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贝因美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披露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