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3日,据新疆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挂牌拟转让持有石河子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转让底价约为1.14亿元。
据了解,石河子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标的企业由转让方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
据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委估存货-生产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系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共计1宗地块,宗地名称2023-石河子市-11号地块;土地位置位于石河子市62小区、东六路以西、南一路以南;取得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面积48957.92㎡;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此外,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其他应付账款为9034.79万元,目前已还款7000万元,尚有2168.91万元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