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股东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彤投资”)的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宇彤投资持有彤程新材23,894,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以公司截至2025年8月26日总股本598,955,455股为基数计算)。其中,IPO前取得22,706,723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87,900股。宇彤投资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也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5%以下股东,且无一致行动人。
因自身资金需求,宇彤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7%。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9月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方面,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00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也不超过1300万股。不过,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宇彤投资曾作出相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包括宇彤投资在内的相关主体还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宇彤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宇彤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不过,此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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