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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维股份全资子公司涉3642.92万元诉讼 已足额计提坏账影响有限

云维股份(证券代码:600725)于2025年9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曲靖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将宣威市鑫鹏商贸有限公司、何永富、李玉屏、代丽、云南泉禾商贸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法院当日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云维股份全资子公司曲靖公司在此次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

据公告显示,曲靖公司与鑫鹏公司自2022年1月开展煤炭贸易业务,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签署多份《煤炭购销合同》,结算后鑫鹏公司一直欠付货款。2023年4月,双方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并签订《抵押合同》及《个人保证合同》保障债权。2025年3月,四方签署《四方协议》进行部分债权转抵。经转抵后,泉禾公司尚欠曲靖公司963,693.91元,鑫鹏公司尚欠货款26,563,430.84元。经多次催收,两公司仍拒绝支付。截至2025年7月25日,鑫鹏公司尚欠货款26,563,430.8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价外费)9,865,812.46元,涉案金额总计36,429,243.3元。

曲靖公司提出多项诉讼请求:1.判令鑫鹏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6,563,430.84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支付自2025年7月26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2.判决何永富、李玉屏、代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判决原告对鑫鹏公司抵押的机械设备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4.判决泉禾公司对鑫鹏公司欠付货款中的963,693.91元承担清偿责任;5.判决五个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的费用。

云维股份表示,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已按照会计准则对鑫鹏公司的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较大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此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