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公安机关公布2025年上半年浙江省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宁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支付宝碰一碰被盗刷”网络谣言案
2025年1月,吴某某为吸粉引流,在某派出所门口,摆拍“因手机开通支付宝碰一碰支付功能,导致路上被他人利用POS机隔空盗刷,到派出所报警后找到嫌疑人并追赃挽损”的短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宁波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杭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林某某编造虚假信息侮辱某车企董事长网络谣言案
2025年5月,林某某为吸粉引流,在网络平台编造某车企创始人、董事长朱某某的去世讣告文件,引发网民关注讨论,对朱某某及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杭州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金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王某某恶意诋毁永康营商环境网络谣言案
2025年2月,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先后摆拍“求职无果露宿桥洞”“无钱维持生计”等短视频,捏造“永康务工环境恶劣致其夫妻露宿街头”等不实信息,恶意诋毁永康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金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金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吴某发布“某品牌汽车撞人伤亡”网络谣言案
2025年4月,吴某为博取关注,虚构“某品牌汽车在义乌市区内时速170撞死3人又被压下去”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金华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处罚。
温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全国频发儿童失踪”网络谣言案
2025年4月张某某为吸粉带货,制作多条虚假视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谣称“今年2月以来全国频发儿童失踪”,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温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温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麻某某编造“在抓300人的艾滋团伙”虚假警情案
2025年1月,麻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温州公安在抓300人的艾滋团伙”等虚假警情,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温州公安机关依法对麻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金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方某发布“东阳横店短剧女演员猝死”网络谣言案
2025年7月,方某、梁某某未经核实,发布“横店死了一个女主,女主当场就死了,男主还在昏迷”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金华公安机关依法对方某、梁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温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王某某编造台风“丹娜丝”虚假灾情网络谣言案
2025年7月,网民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在台风“丹娜丝”过境温州时,将往年台州某地积水路面视频移花接木,造谣温州遭受洪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温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杭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王某某编造虚假剧情造谣引流案
2025年7月,陈某某、王某某为吸粉引流,虚构“萧山赘婿”“健身教练娶学员”“丈母娘购房产让女婿做包租公”等题材,出演、拍摄抖音短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杭州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嘉兴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韩某某发布“钱塘江围起来不交钱不给看”网络谣言案
2025年5月,韩某某为吸粉引流,拍摄钱塘江边堤防工程围栏照片,造谣称“想看钱塘江,不给钱,围起来都不给你看”,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嘉兴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重拳打击传播虚假警情、编造公共政策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公安部公布8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刘某粉编造传播“河南叶县一醉汉持椅殴打男童”网络谣言案
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粉(女,62岁)为发布文章牟利,使用AI工具捏造内容为“河南平顶山叶县街头突发惊魂一幕,一名8岁男童骑车途经某火锅店时被一醉酒男子拿塑料凳击中头部,颅内大量出血,紧急送医后被判定需立即开颅手术,伤人者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的虚假警情,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对治安状况的担忧,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二:周某编造传播“多名蒙面匪徒抢劫珠宝店”网络谣言案
近日,湖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周某(男,40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武汉光谷步行街六福珠宝遭遇多名蒙面匪徒抢劫!”的虚假警情,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对治安状况的担忧,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三:郭某恒编造传播“内蒙古乌兰察布酒店有顾客被砸死”网络谣言案
近日,内蒙古公安网安部门查明,郭某恒(男,23岁)因与酒店交涉有关赔偿事宜无果,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内蒙古乌兰察布酒店有顾客被砸死”的网络谣言,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四:杨某编造传播“5人组团爱瓯江大桥跳江自杀”网络谣言案
近日,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杨某(男,45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5人组团跳江自杀”的虚假视频,并配以瓯江大桥停放警车、救援车的相关画面,为进一步获取关注,杨某声称将在直播间内解析所谓“组团跳江”内幕信息,该视频迅速扩散,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恐慌。经核,相关画面实际为警方处置一起单人落水警情的现场画面,杨某进行了故意虚构并捏造了以上谣言。
案例五:梁某平编造传播“7月1日起海南省将实行电动车新规”网络谣言案
近日,海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梁某平(男,55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2025年7月1日起海南电动车又出新规”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对政策产生误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六:邓某朝、何某欣、孔某琳、陈某贞、黎某玲、李某娇等编造传播“广东肇庆市一地有2000人被感染艾滋”网络谣言案
近日,广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邓某朝(女,31岁)、何某欣(女,25岁)、孔某琳(女,29岁)、陈某贞(女,25岁)、黎某玲(女,25岁)、李某娇(女,29岁)等6人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编造传播“金利有2000人艾滋”“确诊名单***”等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七:尹某兰、郑某友编造传播“峨眉山人猴大战,游客坠崖”网络谣言案
近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尹某兰(女,51岁)、郑某友(男,46岁)为吸粉引流,分别在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发布“峨眉山人猴大战,游客坠崖”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八:何某桥编造传播“四川阿坝一景区附近牧民故意放牛上路被车撞讹诈”网络谣言案
近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何某桥(男,40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四川阿坝一景区附近疑似牧民故意放小牦牛上路被车撞以赚钱”的虚假视频,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经核,实为小牦牛因车辆灯光照射受到惊吓而发生的一起偶然事故。
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学会在转发前多一次求证,在评论时多一分理性,在遇谣时多一分担当,携手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