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媒体报道,近日越南富寿省一名27岁越南女人,带39岁的中国男朋友,回家过夜居住,因未向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其53岁的老母亲因未按规定为其女儿的中国籍男朋友办理临时居留担保登记而被户口所在地越南警方处以500万越南盾/约1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富寿省富溪乡警方通报,当事人Đ.T.T.女士,53岁,居住地为富寿省富溪乡居民(xã Phú Khê)因违反外国人在越南临时居留过夜未申报规定,被依法处以500万越南盾行政罚款/约15oo元人民币的处罚款。 据富寿富溪乡公安坊公安民警经调查核实,一名中国籍男人Z.J.(39岁)与T.女士的女儿P.T.T.H.(27岁)存在恋爱同居关系。 Z.J.这名中国籍男子自2025年8月4日起入境越南后,持合法商务签证一直入住T.女士家中过夜,但一直未按规定向越南所在地公安坊公安民警办理担保外国人入境越南在越南当地居民家临时居留登记手续。 越媒称:此事发生在富寿省警方提醒越南公民和各类住宿机构、组织、家庭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外国人居留申报规定,及时完整的申报不仅是法定责任,更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给我们这些在越南有女朋友的中国年轻人,敲响警钟,异国他乡,遵守所在地法律!免得给自己惹来钱财损失和法律上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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