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 9月1日,记者联系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布告》内容属实。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处死刑后,等待上级的死刑核准期间,其又在监狱内杀害了其狱友,“他是在监狱内杀人。”
对这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为什么需要判上次死刑才能执行?
胡来意
1992年被判死缓
2019年再次被判死缓
2024年又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
两次判死缓后,又搭上一条人命……
“他是在监狱内杀人”,这也是杀人啊。
司法上的“宽严相济”,不是这样执行的。
幸好,没有放回到社会上。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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