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没有好下场!”上海,一老太家老宅拆迁,获得了700多万元的补偿款,她给大儿子200万,小儿子400万,而两个女儿每人只有50万,这让女儿特别心寒。没想到,小儿子把她的钱都掏空后,直接将她扫地出门,她只能去找其他三人,但其他几人谁也不管,表示:谁拿的钱多找谁去!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逾八旬的张老太。张老太早年含辛茹苦地拉扯大了四个孩子,两儿两女。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张老太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省吃俭用,将孩子们一个个抚养成人。随着岁月的流逝,孩子们也都各自成家立业,开启了属于自己的生活篇章。 本以为晚年可以尽享天伦之乐的张老太,命运却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转折。她家的老宅因城市规划需要面临拆迁,根据拆迁补偿方案,张老太意外获得了一笔高达 700 多万元的巨额补偿款。这笔突如其来的财富,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瞬间打破了原本看似平静的家庭关系。 在分配这笔拆迁款时,张老太内心的天平出现了严重的倾斜。在她传统的观念里,儿子才是家族的延续,是养老送终的依靠,而女儿终究是要嫁出去的,如同泼出去的水。基于这样的想法,她做出了一个令两个女儿心寒不已的决定:给大儿子分了 200 万,小儿子则得到了 400 万,而两个女儿仅仅每人获得 50 万。 当得知母亲如此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后,两个女儿当场便红了眼眶,满心委屈。她们找到母亲理论,哭诉着自己从小到大的付出,以及对这个家的深厚感情,质问母亲为何如此偏心。然而,张老太却固执己见,坚称这是自己的钱,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旁人无权干涉。就这样,母女之间的关系瞬间降至冰点,曾经亲密无间的亲情出现了难以弥补的裂痕。 小儿子在拿到那 400 万后,起初对母亲还算殷勤,将母亲接至家中同住,表面上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张老太也沉浸在小儿子营造的虚假温情中,以为自己的晚年有了可靠的归宿。但好景不长,小儿子本就没有什么稳定的事业,平日里花钱也是大手大脚惯了。这笔巨额款项到手后,他更是肆意挥霍,沉迷于各种不切实际的投资和高消费中。 没过多久,小儿子的资金便捉襟见肘,不仅投资项目纷纷失败,还因过度消费欠下了一屁股外债。面对巨额债务的压力,小儿子开始打起了母亲剩余财产的主意。他先是以各种借口向母亲索要钱财,今日说生意周转需要资金,明日又讲遇到了紧急情况急需用钱。善良又糊涂的张老太一次次心软,将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拱手相送。可即便如此,也未能填补小儿子的债务黑洞。 最终,小儿子彻底陷入了财务困境,不仅自己的生活陷入一团糟,就连母亲的生活也无法保障。他开始对母亲的态度急转直下,往日的温柔体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不耐烦和嫌弃。直到有一天,小儿子竟狠心地将母亲扫地出门,让这位年迈的老人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遭受如此沉重打击的张老太,在绝望之中想起了其他三个子女。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先后找到大儿子和两个女儿,希望他们能念及往日的亲情,收留自己,给予自己一个安身之所。然而,大儿子和两个女儿在得知母亲被小儿子抛弃的遭遇后,并没有展现出应有的同情和怜悯。他们心中对母亲当初不公平分配拆迁款的怨恨依旧未消,纷纷拒绝了母亲的请求,并冷漠地表示:“谁拿的钱多,就该找谁去养老,当初你那么偏心,现在就别来找我们。” 走投无路的张老太,看着曾经熟悉的子女们如今冷漠的面孔,泪水止不住地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们,会因为金钱而变得如此陌生和绝情。在这个寒冷的世界里,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仿佛被整个世界所抛弃。 无奈之下,张老太只能选择寻求法律的帮助。她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律能为自己主持公道,让子女们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义务。法庭上,张老太声泪俱下地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言辞中满是对亲情的渴望和对子女的失望。而四个子女在面对法官的询问时,却各执一词,互相推诿责任,依旧围绕着拆迁款的分配问题争论不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张老太作为拆迁款的所有者,确实有权自主决定这笔钱的分配方式。然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同时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无论父母如何分配财产,子女都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即便物质上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张老太与子女们之间那曾经深厚的亲情,却早已在这场金钱的纷争中支离破碎,难以修复如初。这起事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在家庭财产分配问题上,父母应尽量做到公平公正,避免因偏心而引发子女间的矛盾;而子女们更应铭记父母的养育之恩,莫让金钱蒙蔽了双眼,忘却了亲情的珍贵。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亲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和购买的,一旦失去,便再也难以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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