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37)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顺利召开,多项重要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樊彬主持,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全体股东(现场和网络)
242人
98,857,115
42.1116%
现场投票股东
9人
97,612,375
41.5814%
网络投票股东
233人
1,244,740
0.5302%
中小股东(现场和网络)
236人
9,705,400
4.1344%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
3人
8,460,660
3.6041%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
233人
1,244,740
0.5302%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1.《关于修订的议案》:总表决中,同意98,60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反对184,400股,占0.1865%;弃权62,900股,占0.0636%。中小股东总表决中,同意9,4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19%;反对184,400股,占1.9000%;弃权62,900股,占0.648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总表决中,同意98,594,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7%;反对214,100股,占0.2166%;弃权48,200股,占0.0488%。中小股东总表决中,同意9,4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74%;反对214,100股,占2.2060%;弃权48,200股,占0.49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表决中,同意9,4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43%;反对216,200股,占2.2276%;弃权56,100股,占0.5780%。关联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FCCO.,LTD.、上官云明、陶明、樊相东、朱俊飞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总表决一致。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金文杰、宁平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