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近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在与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中二审终审胜诉,恒大及其关联方需承担清偿责任,涉案金额达188,882,848.65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等。
2023年9月5日,宝胜股份曾披露相关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其中案件三为深圳中院(2021)粤01民初1468号,公司要求恒大及其关联企业偿付188,882,848.65元货款及其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公司诉求。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
诉讼详情
案件背景:2020年4月10日,宝胜股份与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电线电缆购销合同》,广州恒乾向宝胜采购电线电缆并开具一年期商业承兑汇票,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1年6月16日,多方签订《合作协议书》,确认宝胜股份持有相关主体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4.33亿元,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承诺到期兑付并给予年化12%利息,广州恒乾提供不低于3.91亿元动产抵押担保。但广州恒乾未履行付款义务且经营恶化。
一审判决:2023年3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187,638,182.66元;
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利息;
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被告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按第3项承担的债务在第1-5张以及第14-21张汇票所对应的货款144,394,174.25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担保服务费72,661.40元,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396,936.9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上诉: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请求对案涉第13至23张汇票所对应的货款166,430,280.19元,自2021年8月17日起计算利息。
二审判决:广东高院依照相关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25.94元,由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对公司利润影响
宝胜股份已对案件涉及的或有事项计提了部分信用减值准备,后续可能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计提金额。由于后续实际可执行资产确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重大诉讼进展
宝胜股份此次公告及此前多次公告共涉及多起案件,多数案件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公司的合理诉求,要求恒大及其关联方承担清偿责任。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部分案件正在履行执行程序或等待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公司已对相关案件涉及的或有事项计提相应信用减值准备,并对相关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申请执行,以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