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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子公司起诉山东富宇 追讨货款本息2378.60万元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近日发布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公告显示,天沃科技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下称“张化机”)就与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富宇”)买卖合同纠纷,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富宇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2378.60万元。

诉讼事项详情

诉讼当事人:原告为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法定代表人余忠海;被告为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滨孤路89号,法定代表人张全峰。

诉讼背景: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9月21日在东营市河口区签订产品供销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氢气水冷器等14台设备。设备于2023年8月10日交付并完成联合检验。合同总价6390.00万元,已支付4134.00万元,被告逾期未付设备款2256.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2日,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为122.60万元。

诉讼请求:请求山东富宇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2378.60万元。

目前该案件已获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张化机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0503民初2258号。

其他未披露诉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事由涉及金额(元)案件受理日期进展情况

1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903,380.002025年8月日已受理

对公司利润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天沃科技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也将及时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