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8月30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四药”)的减持计划。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为石四药,并非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作为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时,持有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份27,661,441股,占辰欣药业总股本的6.11%,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且该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详情
石四药拟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8月30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0日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4,527,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减持股份来源同样为协议转让,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
若在预披露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同时,若公司发生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石四药也将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石四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不会对辰欣药业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过,在减持期间内,石四药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此外,本次减持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辰欣药业也将督促石四药严格按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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