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接到男友电话,听到对方情绪低落后,于是立即驱车前往男友城市,见面后,女子对男友先是安慰,结果后来两人却起了口角,男友一气之下开车门跳了下去后摔死,随后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女子进行了立案,期间,女子赔偿了20多万换来男友家属的谅解,最终才没有被追究刑责,事发后,网友表示,是他自己跳的,跟女的什么关系? 女子小刘和男子张某是一对恋人,不过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分居两地,平时只要有时间,两人就迫不及待的见面。 一天,张某喝了酒之后打电话给小刘,小刘从电话中听出男友有些心情低落,于是,小刘便开车前往小刘所在的城市,希望见上一面。 两人见面后,小刘就开始安慰对方,可是后来不知为何,张某却和小刘有了言语冲突,期间,小刘说了一句,死了一晚上了,死了吗? 谁知,张某听到这番话后,直接拉开了车门,选择从车上跳了下去,随即便陷入了昏迷,经过一周的抢救,张某最后不幸离世。 而后,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为由对小刘立案调查,后续在检察院的调解下,小刘赔偿了张某家属21.8万获得了其家属的谅解,最终小刘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说,真正赔的原因是男人从她车上跳下去的,如果女人不驱车去,这事大概率是另一个情况。 还有人说,就是那一句话害的,多说什么,男友就是听到了这句话跳车的,真的是无语,为了去安慰男友,不仅对方命没了,还搭进去20多万。 实际上,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的前提就是行为人有过失,这种过失直接导致了死亡的后果,才能够按照犯罪予以处理。 本案中,女友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从常理上,是否能够导致对方死亡这一后果,其实存在很大的不确定的,即作为一个正常人,对方激怒你说一句话,你就真的会去死亡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女友无论说了什么,都不足以导致对方死亡的后果。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但是,如果女友开着车,对方要求下车,并已经开了门并做出了要下车的举动,这个时候,司机就有义务减速刹车,如果不仅不减速,甚至还加速的,这个时候乘客选择跳车的,那么司机大概率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本案中女友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在于她说了什么,而是她怎么做的,在男友开车门之后,是否选择了加速还是停车,这才是决定她罪与非罪的关键。 当然,从民事层面来说,赔偿的前提是过错,本案中,女友在明知男友喝酒神志辨认能力变低之后,仍然对其进行言语刺激,导致其开车门跳车死亡的,那么,这个言语刺激就是一种法律上的过错,由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不足为奇了。 最后,生命只有一次,即便感情遇到了问题,也不要以失去生命为代价。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