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秦公轩庄颖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刘通)“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咱们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哪能因为这点事伤了和气?”8月15日上午,在洪武路派出所调解室里,民警刘林园的耐心劝说让两位老人渐渐平复了情绪。
几天前,赵女士报警称,邻居许女士因楼道占用问题与她发生争执,不仅推攘她,还将她推倒在地,导致左手划伤、头部起了大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却听到了许女士截然不同的说法:“楼道是大家的公共空间,她一直把楼道占着不让用,太自私了!我只是想让她把楼道开放,反倒是她把我打伤了,你看我右手又青又肿,现在还疼得厉害。”
原来,赵女士认为楼道开放后,开关门的声音和开窗进风会影响家人生活,便将公共楼道部分区域占用;而许女士觉得公共空间不应被独占,多次沟通无果后情绪激动引发冲突。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各执一词,都为自己的受伤叫屈。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民警现场耐心劝慰,引导她们冷静沟通,促使双方能够和解。
没想到第二天,许女士的爱人对协议内容提出异议,认为处理不够合理,民警接到反馈后再次上门调解,经过一番劝说,双方约定8月15日到派出所进行最终协商。
在派出所调解室里,刘林园先是细致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顾虑,随后以“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耐心开导:“咱们住对门这么多年,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楼道这点事伤了感情多不值当?年纪大了更要气顺,身体才能好。”他一边肯定两位老人各自的难处,一边分析占用公共空间的不当之处和冲动动手的后果,引导她们换位思考。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两位老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刘林园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许女士一次性支付赵女士看伤费用300元;双方就动手行为相互谅解,互不追究责任;公共楼道问题也由小区物业恢复原状,互相不再占用公共楼道,此次纠纷一次性解决,不再就此事追究对方任何责任。签字的那一刻,两位老人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还互相说了句“以后多担待”。一场持续数日的邻里风波,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