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改革报
本报讯记者田新元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15条具体措施,要求发挥金融力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涉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
《通知》提出,要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
根据《通知》,三部门将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优化贷款审批手续;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
《通知》要求,要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林业领域资金支持;探索构建包括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森林保险产品体系;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搭建有效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