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因财务数据披露问题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据了解,2025年4月29日,ST葫芦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部分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销售价格异常等情况,因提前确认收入产生对应费用差异,导致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需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科目追溯调整。调整数据如下:
时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调整前净利润占比
利润总额(万元)
调整前利润总额占比
2023年年报
-9564.64
89.81%
-10846.80
80.05%
2024年半年报
-3765.91
47.82%
-4404.49
46.73%
由于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涉及金额较大、更正比例较高,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萍、时任财务总监于汇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及其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萍、时任财务总监于汇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