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家暴害死,凶手母亲居然说“啥条件都答应,只要你撤诉”,一个活生生的人没了,还想拿钱私了,把人命当成菜市场买菜? 最高检的数据说近三成家暴致死的案子里,都有长辈出来压事,觉得家丑不能外扬,硬把杀人的事当成家里的小事糊弄过去。 就像这案子里,受害者两次申请保护令都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本来是救命的保护令,结果成了催命符,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家暴从来就不是家里的事,这就是犯罪! 可总有人觉得床头打架床尾和,出了事就想花钱摆平。 凶手家人想拿条件换撤诉,这想法简直荒唐透顶! 人命关天的事,哪能说私了就私了?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总有人把“家丑”当借口,把法律当摆设。 受害者想求助的时候,保护令申请不下来。等出了人命,凶手家属又想用钱解决。 法律必须斩断这种“拿钱买命”的罪恶逻辑,对所有试图“压事”的暴力帮凶重拳出击,血债从来不能钱偿,纵容就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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