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医药报
本报天津讯近日,天津市药监局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全市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方案》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全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做好在产全品种追溯码赋码激活、各级包装单元追溯码关联工作,保障药品各级包装单元追溯码格式规范、关联准确,可追溯、可核查。2025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营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实现全品种扫码上传;2026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营零售药店实现全品种扫码上传。药品经营企业要稳妥做好历史库存未赋码各类药品的清理工作,并应于2025年10月底完成。
同时,《方案》明确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出入库扫码工作,确保形成覆盖药品全环节的信息化追溯体系,保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