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就可以无法无天吗? 村里有个50多岁的妇女,长得五大三粗的,本来也是正常人。几年前不知啥原因出了点精神问题,目光略显呆滞,嘴里时常嘟嘟囔囔。 这两年其丈夫也因酗酒去世,儿子也长年不在家,本来也挺可怜的。但是她却成了附近村民的危害,经常偷东西,地里的庄稼蔬菜常零零散散的偷,村民放在家门前的物品,一看没人拿起就走。在街上或商店买东西,不给够钱(一般差个十块八块的)拿东西就走,看这还挺精明。大部分人对她毫无办法,惹不起也犯不着。 昨天回家,三轮车停在门口不到十分钟,出来一看,车上的一箱啤酒还有一提果汁没有了。问街坊邻居,有人说见她在路上提着来,后看街上的监控录像也基本断定是她偷的(摄像头没照正、不清晰)。邻居们劝说,几十块钱的事别在计较了,不然让她缠上以后更麻烦。还说派出所对精神病都没啥好办法。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吗?对这类危害型的精神病人,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研究一下相关政策对其行为加以约束?精神不正常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