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佳南家具有限公司因未按消费者订货单上的内容“百分百原木乌金木”发货,欺诈消费者被罚款3500元。
6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滨海大道居然之家二楼的海口佳南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嫌违反反消费欺诈规定,拟立案核查。经调查发现,海口佳南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纯乌金木家具未按消费者订货单上的内容“百分百原木乌金木”发货,消费者多次投诉举报,反映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认为海口佳南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床(型号:A-9818)、衣柜(C型号:D-9842)、沙发(型号:W-6902)非原木乌金木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欺诈消费者,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消费欺诈行为。
鉴于当事人如实提供进货来源及相关票据,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其行为符合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决定责令海口佳南家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林道亨编辑程偲林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