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全省广大经营主体、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台风“剑鱼”影响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对于哄抬价格的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公开透明,规范明码标价。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诚实守信,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欺客宰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各经营主体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禁借灾谋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民生商品或物资。
令行禁止,不越红线底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主体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者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林道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