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遥县人民法院联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生态保护相关法律中的重要内容,并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引导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活动当日,平遥县人民法院在古城文化保护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原告平遥县某供水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村民委员会供水合同纠纷案,同时邀请部分社区干部和辖区居民走进法庭,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用典型案例生动阐释了依法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性。
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由平遥县人民法院古城文化保护法庭专门负责该类案件审理。古城文化保护法庭不断深化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两年来审理环资类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4件,民事案件5件,协同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等功能,以生动的司法实践护航平遥的绿水青山,为构建美丽平遥贡献法治力量。(梁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