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龙彦)8月21日,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宋少华率队参加《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时介绍,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主要抓手,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健全政策制度。围绕社会组织人、财、物、活动等关键环节,云南先后出台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财务管理、涉企收费、信息公开、购买服务等10余项政策制度,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强化风险防控。云南综合运用行政提示、真实性承诺、政策培训等方式,规范社会组织名称和业务范围,加强负责人人选审查备案,明确非营利属性,从源头上防范政治、意识形态等风险。强化年检结果运用,把年检发现的共性问题列入抽查审计内容,把高风险社会组织纳入年度重点抽查对象。2025年以来,省本级对75家社会组织启动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38家。
加强综合监管。云南建立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全省综合监管体制,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7部门出台《云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及配套制度,建立省、州(市)联动处置问题线索机制,能够快速与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州市联动处置,综合监管成效明显。
注重培育扶持。云南推动成立滇商总会、云南腾冲科学家论坛中心、云南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今年内预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关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打造“云尚有你·云社有为”工作品牌,设立云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支持社会组织“走出去”,面向南亚东南亚实施“小而美”民心相通项目。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以来先后引导230家社会组织与129个县(市、区)实现乡村振兴帮扶全覆盖,实施项目400余个,累计投入资金3.8亿余元。
下一步,云南民政将从登记审查、内部治理、监督管理、信用监管、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升社会组织风险防范能力、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