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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锋声|赵露思“微博书”热卖,“被遗忘”的权利如何保障?

主张“被遗忘权”,不仅仅是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实际也是主张人有进步和改变的权利,有“不被记住的过去”的权利。粉丝珍藏爱豆的微博,这在情感上无可厚非,但是其中的法律和伦理风险,却是不能不面对的问题。

在经历了与银河酷娱公司的解约风波和所谓“助农风波”后,赵露思于8月19日正式注销其拥有3000余万粉丝的微博账号。在粉丝痛惜其遭遇的同时,一部分商家却“敏锐”捕捉到了“商机”,以“赵露思的微博记忆”为噱头的“赵露思微博书”开始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售卖。据了解,该微博书收集了赵露思自2015年至2025年的全部原创微博,吸引了大量粉丝的求购。该事件作为近期赵露思与某些明星和经纪公司商业纠纷的后续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毫无疑问,赵露思的微博是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一方面是因为微博记录了赵露思白手起家成为明星的经历,另一方面是因为在赵露思与经纪公司和其他明星的纠纷当中,微博是一个重要的互动平台,在粉丝看来,微博是赵露思和粉丝共同奋斗的“战场”。粉丝打印赵露思的微博作为个人收藏和留念,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商品售卖却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粉丝出售赵露思的微博书,主要争议点在于赵露思对其原创微博拥有版权,而出版方和发售方并未获得赵露思本人的授权,也没有获得相应的出版许可。微博书的出版方声称应该不会存在法律风险,但是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提醒,原创微博内容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赵露思本人许可将其微博内容制作成书售卖,是侵权行为。粉丝希望留住爱豆的记忆这无可厚非,但是未经许可公开售卖原创作品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们更需要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赵露思注销微博其本意必然是想要远离纷纷扰扰的舆论场,也避免更多纠纷的发生,也就是希望微博上的自己“被遗忘”,这就涉及到“被遗忘权”的问题。所谓“被遗忘权”是指公民可以在其个人数据不再需要时提出删除要求。这一概念最早来自于欧盟,引入我国后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第1款中侧面提到了公民对个人信息有自决权、选择权和删除权。从这个角度来说,赵露思注销微博,就是在主张“被遗忘权”,粉丝售卖其微博书,也很难称得上是尊重了赵露思的本人意愿。

我们在开启新的生活的时候,经常会说“我们要和过去的自己告别”。事实上,和过去的自己告别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在被记录、被搜索和被关注,但是这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权是一种侵犯。有人想要遗忘自己在一家声名狼藉的前公司供职的经历,有人想要遗忘其在“不懂事”的时候说过的错话,也有人仅仅是想“重头再来”。如果不涉及法律和道德纠纷,这些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但是事实上我们经常会碰见“自己多年前的演出丑照被人翻出来”之类的尴尬场面,更加严重的可能是一些“有心人”会根据公开信息拼凑出个人隐私信息,侵犯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世界瞬息万变,人自然也不可能止步不前,主张“被遗忘权”,不仅仅是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实际也是主张人有进步和改变的权利,有“不被记住的过去”的权利。粉丝珍藏爱豆的微博,这在情感上无可厚非,但是其中的法律和伦理风险,却是不能不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