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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男子婚内出轨比他小18岁的女子,有幸在花甲之年老来得子,结果好景不长,

江苏泰州,男子婚内出轨比他小18岁的女子,有幸在花甲之年老来得子,结果好景不长,孩子5岁的时候,男子突然离世。女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想要继承男子的遗产,法院这样判。

半岛晨报8月19日报道了一起非婚生子的遗产纠纷,法院的判决让网友众说纷纭。

男子李峰1958年出生,上个世纪70年代,他和原配结婚后,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两人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到了2003年,这段传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因为没有结婚证,离婚的时候也没去民政局办理登记,两人好聚好散。

离婚后的李峰,觉得老家可能没什么发展机会了,就远赴新疆,做起了承包工程的生意。

经过一番奋斗,他的人生又有了新的变化。2006年,李峰和李女士领证结婚,本以为能安安稳稳地过完后半生,可命运弄人,两人一直没要上孩子。

男人有钱就认不清自己,李峰的心思开始飘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比自己小18岁的王芳。

王芳年轻漂亮,身上有着一种原配和现任妻子都没有的活力。李峰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两人就走到了一起。

和王芳在一起后,李峰一边维持着和李女士的婚姻,一边和王芳过着类似夫妻的生活。

2017年,李峰都60岁了,没想到能老来得子,王芳生下了儿子小明。

这个孩子的到来,让李峰又惊又喜。惊的是自己这么大年纪还能有孩子,喜的是觉得晚年有了依靠,以后有人给自己养老送终了。

他看着襁褓中的小明,满心都是慈爱,暗暗发誓一定要给孩子最好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2022年,李峰突然去世,打破了王芳和小明原本还算平静的生活。

王芳一下子没了主心骨,整个人都慌了神。她不仅要独自抚养年幼的小明,还要面对生活的种种压力。

就在她感到无助的时候,突然想起李峰在老家泰州姜堰有一处房产。

王芳心里琢磨着,小明是李峰的亲生儿子,虽然是非婚生子,但也有继承房产的权利。这房产要是能归小明,那以后的生活也能有个保障。

于是,2024年6月,王芳以小明的名义,把李峰的近亲属告上了法庭,主张让小明继承李峰在姜堰的房产。

李峰的几名近亲属得知被起诉后,心里都很不满。他们对小明并不认可,王芳作为第三者,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李峰的都未可知。

所以,他们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真的是李峰的儿子,那才有资格讨论继承的事。

王芳却说什么也不同意亲子鉴定,她担心做亲子鉴定会伤害到年幼的小明,给儿子留下心理阴影。

案件的争议就卡在亲子鉴定上,一方必须要鉴定,一方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个难题只能留给法官去破解。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亲自赶赴新疆调查取证。经过四处奔走,收集了医院知情同意书、公安落户材料,还找到了照顾过小明的保姆询问情况。

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和核实,间接证明李峰就是小明的父亲。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官认为,小明作为李峰的亲生儿子,虽然是非婚生的,但也依法应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只要能够证明小明与李峰的亲子关系,小明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主张自己的份额。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平等保护,不因父母的婚姻状态而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利。

那么,不做亲子鉴定到底能否认定小明的身份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王芳虽拒绝做亲子鉴定,但法院通过积极调查取证,收集医院知情同意书、公安落户材料,询问保姆等方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间接证明了李峰与小明的亲子关系。

这表明在亲子关系认定上,如果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从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小明属于李峰的儿子,判决房屋的实际占有人,依法向小明支付应得房产份额的折价款。

对于该判决,有网友质疑,没做亲子鉴定就确定是亲生的,会不会太草率了。

也有人发问:有遗产,私生子女都出来争了,那如果李峰有巨额债务,非婚生子女是不是也要负责偿还。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