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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逼停摩托车,警方再通报→

针对卓尼县公安局辖区江迭公路发生的因违规超车引发的治安警情,经卓尼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连续多日调查取证,已查清全部事实并依法作了处理。

2025年8月2日15时30分许,田某某(女)驾驶白色越野车(鲁H6**P0),在国道248线K433公里处(江迭公路段)占道行驶、违规超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卓尼县公安局对于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理决定。田某某已接受处理。

目前,王某(男)丢失的摩托车尾箱已找回。田某某主动与王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表达歉意,王某已接受田某某诚恳道歉,双方自愿达成谅解。针对田某某“脚踹摩托车尾部”及双方发生的争执行为,公安机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失当,并对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此前报道:

35岁的王先生称,其8月2日骑摩托车前往扎尕那,沿G248“江迭公路”行驶时,被一辆白色奔驰车逼停。他说,在距离扎尕那景区约40公里的位置,有一处几乎呈“U型”大弯道,“当时,周围的车都在排队,一辆鲁H牌照的白色奔驰车在急弯处逆行超车,向我迎面驶来。我位于道路外侧,旁边是百米深的悬崖。”王先生心有余悸地说。

4日晚,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时看到该女子车后排有孩子在哭,便未纠缠也未报警,想着事情过了就算了。但其因家中有事返程时发现,摩托车尾箱丢失,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里面,便报警了,事由是对方寻衅滋事。其称,自己的诉求就是要对方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但对方通过民警表示,“道歉可以,赔偿不可能”。

另有媒体报道,迭部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位于迭部县和卓尼县交界处,因此也有可能最终由卓尼县公安局处置,“目前,两地公安局均已介入调查,正在核实相关情况,肯定会给出处理结果。”卓尼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确认,事发实际辖区属于卓尼县管辖范围,他们正在处置此事。

8月5日,甘肃甘南卓尼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8月2日,该局辖区江迭公路发生一起因超车引发的治安警情。

经初步调查,8月2日15时30分许,田某某(女)驾驶白色越野车(鲁H6**P0)行驶至国道248线K433公里处(江迭公路段)超车时,将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甘DZ**16)逼停,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男)用手拍越野车车身,田某某随即下车用脚踹摩托车尾部,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被游客劝离。

8月3日11时03分,卓尼县公安局首次接到王某电话报警,称其摩托车尾箱丢失,要求田某某赔偿并公开致歉。接报后,卓尼县公安局立即受理,通过调取相关视频、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双方当事人及车辆均已离开甘南州境内),并作了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均不接受。鉴于双方未达成调解意向,卓尼县公安局已派出工作组分别前往当事人所在地进一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旅游旺季,国道248线(江迭公路)车流量大,请广大游客文明礼让、稳驾慢行、安全通行,让美丽风景成为美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