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沾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专业调解之力,快速化解一起入职仅两天的工伤纠纷,帮助受伤劳动者成功获赔11万元,切实守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了劳动仲裁的温度与效率。
据悉,张某入职当地一家从事木工加工的单位仅第二天,在操作加工机器时,不幸发生意外,手指被机器割断。事故发生后,张某因经济困难,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存在困难,认为自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却提出多项理由拒绝担责,称申请人工作时间短、未为单位创造价值,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主张事故是张某违规操作导致,不应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协商陷入僵局。为推动工伤认定、维护自身权益,张某向沾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申请,请求确认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案件处理程序。仲裁员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与争议焦点。沟通中,仲裁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耐心普法释理,清晰剖析案件责任,明确指出其法律义务。经过仲裁员专业且细致的引导,用人单位逐渐认识到自身在劳动关系认定与工伤责任承担上的认知误区,主动转变态度,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恳请仲裁员协助联系申请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随后,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仲裁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围绕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搭建沟通桥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用人单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工伤赔偿款现金11万元。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纠纷,让受伤劳动者及时获得赔偿,缓解了其医疗与生活压力,也为用人单位避免了后续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当地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讯员:赵紫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