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宜黄县人民法院内,二都镇严坑村岳公山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岳公山村组”)代表将一面锦旗交到法官手中。至此,一起历经两年多的林权返还纠纷得以化解。
岳公山村组拥有598.1亩山场所有权。2010年,辛某向村民小组取得山林使用权,转让期限至2023年7月。随后,辛某办理了林权证,并用该证为黄某向宜黄某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由于黄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9月,宜黄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宜黄某银行对该山场的林木享有优先受偿权。然而,由于采伐成本过高等因素,银行虽享有优先受偿权却未能实现债权。
转让到期后,该山场经营权应回归岳公山村组集体。然而,山场抵押状态未解除,导致该村民小组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村民们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村民们奔波于各部门之间两年有余,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37户村民将辛某及宜黄某银行诉至宜黄县人民法院,请求返还林权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主动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及村民,深入调查实际情况。为精准掌握山场现状,法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图斑,并协同各方代表实地勘察。针对林木采伐等专业问题,法院向宜黄县林业局发函咨询。县林业局回复称,当下无论是银行还是辛某或是法院司法拍卖,均无法办理采伐证。这一回复,让案件陷入“村民要证、银行要款、辛某无力、采伐无门”的死循环。
面对困境,承办法官多次汇报案情,研讨解决方案,并查阅大量类似案例。经研判,法官认为最佳方案是促使辛某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推动辛某和银行配合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然而,辛某无力偿还欠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若银行坚持不解押,村民无法取得林权证,银行债权亦无法实现,此为多输局面。”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宜黄某银行与辛某就抵押合同达成调解协议,为案件化解打开突破口。
然而,还款期限将至,辛某却未按约履行,村民们的心再次悬了起来。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联动机制,执行局迅速介入,对辛某施加压力,并积极协调银行。最终,辛某按调解书内容偿还抵押担保款,抵押解除,障碍扫清。沉积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37户村民拿回林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