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私人老板都在抱怨,国家强制要求给员工缴纳社保,自己生意不好做,交不起! 事实是这样吗?肯定不是!资本家的属性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对于大多数老板来说,去年挣100万,今年挣90万就是赔钱了。哪怕他们今年挣110万,嘴上也只是说保本了。 大老板不会从社保这种非常明显的位置剥削,但是会从其他很多地方刻薄员工,比如自己在下设劳务公司签合同,除核心几个人外,所有员工都是外包,工资多报他又可以抵税,并且一年一签最大规避风险等。反倒最倒霉的是小企业老板自己也是员工这种。 劳动法95年公布时就规定了是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给打工者投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原先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不投保协议,各地的仲裁力度不一样,有的地方支持补偿金,有的地方不支持,现在统一起来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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