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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24岁女子怀孕6个时突然手抖擞咬牙,被送进医院,也查不出是啥病。医生告

河南许昌,24岁女子怀孕6个时突然手抖擞咬牙,被送进医院,也查不出是啥病。医生告知胎儿保不住,只能引 产。刚结婚3个月就遭此不幸,婆家给她治病花了7-8万。可娘家人一个都没来看她。婆婆:她娘家妈把16万彩礼一下子全拿走了,一分也不给,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娘家妈说:自己在看孙子走不开,彩礼替女儿存着呢,不花她一分钱。

据大参考8月18日报道,贺女士看着病床上哭着喊妈的儿媳,很是心疼,她想不明白,当妈的咋这么狠心?那可是亲闺女啊!

贺女士儿子小伟与小芳自由恋爱,认识不到一年,贺女士得知小芳已怀孕近3个月了,高兴坏了,她赶紧张罗着操办婚礼。这可是双喜临门的好事!

2024年4月,小伟与小芳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彩礼也是当地最高的16万。

可彩礼被亲家母全拿走了,贺女士心想,可能当妈的怕年轻人乱花钱帮她保管,等孩子有个为难遭灾再拿出来。

媳妇娶进门,贺女士就等着抱大孙子,三世同堂其乐融融,共享天伦之乐了!

然而,不幸突然降临。

7月时小芳怀孕6个月,她突然手抖擞咬牙,全家人吓坏了,把她送进医院。

医生也查不出是啥病,并且还说她肚中胎儿保不住。

8月时,全家人万分不舍,同意将近7个月的胎儿做了引 产手术。

贺女士心心念念的大孙子没了,非常难过,可为了给儿媳治病,这也是没办法。

小芳病痛的折磨加上失去孩子的手术,让她更加痛苦,可她娘家人一个都不来看她。

她躺在床上哭着喊妈,俺娘真狠心呐,都不来看我!婆婆看她这样也心疼,不知怎么安慰她。

给小芳治病里外里都花了7-8万了,贺女士着急了,刚给儿子操办完婚礼,积蓄所剩无几,这眼看着就没钱了,可咋办呢?

自从儿媳住院到做手术,娘家人就跟没事似的,不出钱也不出力,连声问候都没有,真没见过这样娘家!

儿媳的病越发严重,甚至都无法与人正常沟通,一直不知道她得的啥病!

娘家人不管不问,贺女士很生气,她说不用他家出钱,可彩礼钱16万娘家全拿走,如今小芳生病用钱。他们一分钱都不给。

贺女士无奈找到记者,希望帮她调解:我都花10万了,16万彩礼,她出6万就行,多了我也不要。

记者随贺女士找到小芳母亲,问她女儿生病期间,怎么都不看她去?

小芳母亲说:闺女生病了,我心里啥味啊!是吃不下睡不着啊!可是我有小孙子,走不出去,再说也没出过门!

她还说:女儿16万彩礼在她手里,是帮女儿存着呢,将来全给她,不会花她一分钱!

她说亲家动不动就说我坏良心,她算啥?还说不要我女儿了。

贺女士承认对儿媳说过:你要是以前就这样,俺都不敢要你!这是实话,可儿媳生病,她白天晚上陪着照顾她,为她花钱治病,毫不懈怠,不比你亲娘差?

贺女士说,既然钱你还会给女儿,那她生病需要钱,你就把彩礼钱拿出来。

这可是你亲闺女!别觉得给她治病,治不好怕人财两空,我都不怕你怕啥?

贺女士觉得儿媳最需要亲人的关心!和筹款给她治疗,她太年轻了,才24岁!还有大把的好时光。

小芳妈妈抹着眼泪说,有空找个车去看女儿,可往出拿不拿彩礼钱,她并未松口。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娘家妈将16万彩礼全部拿走并声称替女儿存着,这种做法虽可能出于保管目的,但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在女儿面临重大疾病需要治疗时,娘家有义务将彩礼钱用于女儿的治疗。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但从亲属间的扶助义务这一广义概念来看,亲属之间在特定情况下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小芳年仅24岁,因患病失去胎儿且自身遭受病痛折磨,处于极度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状态。

娘家妈从亲属间的扶助义务以及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应当拿出部分或全部彩礼用于小芳的治疗。

她以看小孙子走不开以及彩礼替女儿存着将来会给等理由拒绝拿钱,在法律和情理上都难以站得住脚。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婆家为小芳的治疗花费了7 - 8万,积蓄耗尽,而小芳的病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需要继续治疗。

婆家要求娘家拿出部分彩礼用于治疗是合理的。

小芳作为婆家和娘家共同的女儿,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她提供必要的治疗支持。

娘家拿出彩礼用于治疗,既符合公平原则,也遵循了公序良俗。

您觉得娘家该不该拿出彩礼钱给女儿治病?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