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小学11个食堂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偷偷把学校里好的肉往家拿,要么自己吃,要么卖。4年偷了价值40多万的食材,真是罪不可恕。 直到被发现时,他们家里还有77斤排骨,值1848块。 这11个人因为犯了占公家便宜的罪,刑期从9个月到2年2个月不等,还得罚10万到13万,之前弄走的40多万赃款和那77斤排骨也都还给学校了。 这些人是食堂员工,本该想着怎么把学生的饭做好,让孩子们吃好长身体,结果倒好,专挑好东西往自己家拿。 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因为他们贪这点小便宜,吃的肉可能就少了、差了,这不是坑孩子吗? 这事能藏四年才被发现,学校管理也太糊弄了吧? 采购、验货、存东西这些环节,难道就没人盯着? 这11个人一起偷,明显是钻了管理的空子。 不管怎么说,这种从孩子嘴里抢东西的行为,不光犯法,更是没良心。 幸好法院判得严,也给其他学校提了个醒,管食堂的得盯紧点,可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了,不然怎么对得起学生和家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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