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婚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为了表达诚意,给了女方18万彩礼,随后两人同居生活。本以为两人能顺利结婚,谁知男子一直不愿领证,怕儿子不认他。女子不想没名没分跟着他,但男子承诺,只要跟他玩两年,18万就不要了。女子信以为真,谁知一个多月后,男子提出分手,并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8万。女子直呼:不讲武德! 据潇湘晨报8月18日报道,阿豪和阿珍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阿豪是二婚,不过阿珍看他踏实能干,就没太在意这个事,心里想着和他好好过日子。 2022年的时候,阿豪为了能和阿珍结婚,便主动向阿珍的父亲转了18万元彩礼。 收到彩礼后,阿珍满心欢喜,憧憬着和阿豪能携手走进婚姻殿堂。 之后,两人便开始了共同生活,不过一直没订婚,也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刚开始同居生活,两人还有些新鲜感,可日子一长,各种问题就冒出来了。 打骂完之后,阿豪就像看犯人一样看着她,不让她离开,阿珍又害怕又无奈,但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不敢反抗。 此外,阿豪还给阿珍传染上了幽门螺旋杆菌,每次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她就开始后悔。 这段感情让两个人都很痛苦,2023年底,阿豪觉得两人相处时间太短,没建立起感情基础,矛盾不断,也没修复的可能。 所以,不顾情面,率先提出分手,还要求阿珍返还18万彩礼。 阿珍一听瞬间气炸,她觉得没领结婚证并不是自己的错。 阿豪二婚还有孩子,他怕找个后妈会影响孩子情绪,让孩子不认他这个爸,还会影响孩子学习。 自己一个女人,没名没分地跟着阿豪,很是委屈,但此前,阿豪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和他玩两年,这18万元就不要了。 看在这18万的份上,她才一忍再忍,谁知,阿豪竟不讲武德,该干的都干了,又翻脸不认账,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阿豪和阿珍是经人介绍相识的,阿豪出于结婚目的,给了阿珍家18万元彩礼。 依据《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两人虽然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共同时间较短,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 综上,法院酌情认定,阿珍返还彩礼16万元。